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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降低勞、健保保費及勞退提繳40個實務操作技巧

        二代健保甫於元月五日通過,然根據98年施行的勞保條例,規定了勞保費率逐年調高的法律依據,今年開始調漲0.5個百分點,費率從7.5%調漲至8%,將有928萬名勞工受到影響,若以平均投保薪資2.8萬計算,全體雇主一年將多負擔約70億保費。另一方面由於二代健保的實施,除了保險對象要多繳補充保費外,雇主也要加收補充保費,費率亦為2%,即雇主每個月給付給員工的總薪資,扣除員工的健保總月投保金額之餘額乘以2%。目前衛生署初估補充保費一年可收到約208億,其中雇主佔約97億,民眾部份約111億,以股利所得43億佔最高,其次是利息及其他額外收入,此舉勢必又造成中小企業的沉重負擔。
        企業不僅要面臨勞保費的調高,尤有甚者,更要經常收到健保費逕行 調高投保金額的通知公文。依照健保局逕調的公文內容觀之,首先敘明逕調的法律依據,讓投保單位確信此行政處分符合法律的規定,接著也引用行政院衛生署的解 釋函令將健保投保金額定義為勞基法的工資。至此看起來一切圴符合法律規定,但接著馬上就會輕易的發現,雖然來函所稱投保金額係依勞基法工資計算,但實際調 整的金額怎麼都依所得稅法中的薪資計算?如果健保局此時不解決醫葯大黑洞及詐領保險金等大問題,而一謂著以逕行調高善良百姓上下其手來解決健保財務,難道 您還要放棄自己的陳述意見的權利嗎?二代健保目前預計101年4月施行,於新法施行前究應如何節省保費,如何掌握六類14目、工資結構及與健保局談判協商的時機保費,為本課程之重點。本課程內容充實,將詳細的由淺入深帶領您進入實務操作的範籌。

本課程原定於2月14日開課,已延課至2月21日!

100年02月21日(一)09:30—12:30,共6小時─臺北市基隆路2段51號12樓

周建序老師
現任台灣勞資網主持人、行政院勞委會勞工教育師資、台北縣市勞資爭議調解人員、全省各縣市政府工商投資策進會勞工法令兼任講師。著有「勞工法令顧問手冊」、「職業災害勞資權益聖經」……等書。

學費 NT$ 4,000/人,預約報名並繳費可享優惠學費NT$3,500/

特別優惠:每五家境外公司可免費1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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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保法及勞保條例部分:
*二代健保保費計算簡介:一般保費及補充保費之費率、計算基礎、保費試算、就源扣繳等概念。
1.受僱勞工以薪資所得計算健保費,勞工如何合法節省健 保費?
2.雇主以營利所得計算,雇主如何合法節省健保費?
3.中小企業負責人如何合法節省健保費?
4.雇主如果受僱,可合法節省健保費?
5.如何運用依附眷屬之分配方式,合法節省健保費?
6.自營作業者如何投保,可降低健保費?
7.畢業、退伍一年可當眷屬,合法降低省健保費?
8.出國半年以上辦停保,免交健保費?
9.退休後無職業者,可以地區人口投保省保費
10.從事臨時工作,可以原身分投保,合法節省健保費?
11.企業如何運用加保、退保日期先後,影響保費全繳或免繳?
12.企業避免重複投保以降健保費,萬一重複繳費可申請退費?
13.企業如何運用投保薪資調整時差,合法節省勞健保費?
14.打漁、務農或當其眷屬可合法節省勞、健保費?
15.勞工同時為二家公司工作應以專任者投保,可節省保費?
16.經理人、承攬人等皆非受僱於公司,企業並無義務為其保 勞、健保並提繳勞退?
17.榮民遺眷無工作可免繳健保費?
18.加班費得不併入健保投保金額,您知道嗎?
19.受僱勞工若堅持投保於職業工會或農會,雇主如何因應?
20.勞、健保局逕行調高投保薪資或投保金額的法律依據為何?
21.公司應如何兼職勞工或工讀生辦理投保手續?
22.企業勞保職災實蹟式費率制也能省保費,您知道嗎?
23.檢驗企業勞保職災行業別費率也能節省保費,您知道嗎?

 

二、勞基法工資部分:
24.勞健保費、加班費、新制退休金、資遣費等各項勞動成本如何計算?
25.勞基法中工資與非工資如何區別,您知道嗎?行政機關、民事法院及行政法院認定之判準依據何在?
26.依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舉例工資與非工資的判斷、設計的要訣,及訴訟時答辯之技巧?
27.承攬報酬、承攬獎金及代數獎金、業務員佣金、季獎金、經營目標獎金究為工資還是非工資?
28.工資、非工資、薪資所得定義與範圍?勞保投保薪資、健保投保金額、勞退提繳金額依據、定義、特性、異同、關聯?
29.勞工主張雇主勞保、勞退提繳金額以多報少或應該投保而未投保之賠償責任,其請求成立之要件為何?時效多久?
30.勞健保以多報少的處罰如何計算及後遺症有哪些?
31.非工資設計應該把握何種原則,才能徹底解決逕行調高的問題?
32.員工的薪資結構變更時,應踐行何種程序才能確保後遺症的發生?

 

三、行政救濟部份:
33.健保局所屬各分局財稅比對保費逕調作業原則分析及解套?
34.勞、健保局經常要求投保單位調高健保投保金額,企業如何因應?企業是否影權利陳述意見予以駁斥?
35.行政機關有異議時,企業可提供那些文件舉證以避免被逕行調高?
36.因勞健保及勞退新制遭勞、健保局處罰時,應該如何進行救濟?程序如何進行?應把握何種原則?
37.勞保局少給或不給保險給付時,應該如何進行救濟?
38.非工資究竟應如何規劃,才能避免被行政機關及行政法院認定為工資?

 

四、刑法財產犯罪部分:
39.勞、健保、勞退提繳以多報少是否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0.事業單位未按時繳納勞、健保費是否構成刑法侵占、詐欺或背信罪?

請在報名後三日內繳費,現場報名、繳費將依原價無優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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