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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席爾(Seychelles)境外公司簡介
塞席爾座落於印度洋中西部島國,由115個島嶼組成。總面積451平方公里,人口約88,000人,以非洲、法國、印度和中國後裔為主。首都維多利亞為優良海港。於十六世紀由葡萄牙人發現,1756年法國人占領整個群島,1794年割讓給英國,1976年宣告獨立,但仍為大英國協之一員。該國經濟以觀光業為主,是許多歐洲人的渡假勝地,同時海空運交通發達,是地理位置優越的轉運站。當地貨幣為塞席爾盧比,2008年塞席爾脫離國際貨幣體系,間接地降低當地幣值,成為浮動匯率,藉此吸引外商投資,促進經濟發展。
塞席爾境外公司規定與特點
1. 2019年起改採屬地主義稅制,同時允許公司可進行境內營業及境外營業行為,但境內營業行為者需申報、繳稅;境外營業行為者,不需申報不須繳稅。
2. 公司型態為“有限公司”。
3. 公司名稱結尾以下列格式為主:
A. Ltd.
B. Corp.
C. Co., Ltd.
D. Limited
E. Inc.
4. 公司註冊資本額不需驗資。
5. 公司組織成員含董事及股東至少各1名,可同一人擔任,自然人或法人即可。
6. 股東、董事會議可在世界各地舉行。
7. 股東、董事資料隱密。
8. 除英文公司名稱外,可提供中文公司名稱及公司章程、組織細則。
9. 設立時需提交公司營運計劃書及股東、董事的履歷表。
10.塞席爾於2012年通過並頒布國際商業公司(修訂)條例,修訂後公司法加強執行要點如下:
(1)須把股東名冊/董事名冊/秘書名冊存放一份於塞席爾註冊辦公室,如有變
更須於規定時間內通知並存放更新名冊於註冊辦公室。
(2)公司會計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但不用做財
務申報。
11. 開放國際商業公司可申請稅籍號碼(TIN,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12. 國際商業公司從事涉及金融科技(FinTech)需受塞席爾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