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移轉資產 先評估鑑價
【文/精博國際顧問執行副總 陳冠辰】
早期西進投資的台商,在產業自然興替的時程演進中,不論是面對大陸內資企業挑戰、國家政策新規新法要求轉型、亦或是中美貿易競爭下的策略遷移,在主動及被動因素考量下,已有越來越多的台商企業不得不重新評估去留的問題。
多數生產制造型態的台商早期都有購置土地廠房,而此土地廠房也成為台商撤離大陸前的最後收益來源,處置得當往往能帶來不錯的豐厚收入,但因不瞭解而陷入訴訟之爭的也時有所聞,因此有意處置類似資產的台商企業,可先查核土地是否有國土證、房產證,若該用地性質非為國有工業用地而是劃撥用地或集體土地等,則該用地是無法進行自由轉讓買賣,同時也要瞭解該證件上使用權的所有權主體是誰,才不至於在簽訂買賣合同後因發現非處置權主體而發生合同無效爭議。
另應對資產目前市場價值重新瞭解,此部分可委請當地資產評估公司進行評估鑑價,瞭解該資產當前的價值,才能擬定好轉讓策略,與買方談判時才有價格底線,因不論是政府的騰籠換鳥或騰退政策,都會依照2011年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補償以不低於該物業資產的市場價值來辦理,亦即政府也是進行過市場現況的價值評估為依據來進行補償,而許多台商不願付費評估瞭解資產真實價格行情,若因信任不當仲介的忽悠而低賣資產,輕者引發交易價格過低稅局要求賣方補稅,賣方不甘賤賣而引發法律爭議的纏訟,更是收益、費用及各方成本的不必要浪費。
資產交易上要安全獲取利潤,及早釐清土地問題及就教專業是必要的功課,建議有意遷移的台商朋友妥善把握。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21.11.30 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