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English / 首頁 Home / 網站地圖 Site Map / 聯繫我們 Contact Us / 會員專區 Member Area 
 精博專欄/精博台商專欄
陸社保繳納變化的影響
 
文/精博國際顧問執行副總 陳冠辰
  2018年3月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的政策方向,截至目前大陸各省分幾乎都已完成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姑且不論是採混合徵收或是稅務代徵,甚至是稅務全責徵收,此被俗稱的社保入稅調整,在近年來降費率、調費基的減負政策,加上要力保穩定的退休福利下,隨之而來的是企業是否對員工全員購買、是否以員工實際薪資足額繳納社保將成為地方政府的關注焦點,企業再也無法迴避這必須承擔的責任義務,尤其在即將執行的金稅四期系統下,薪資申報與社保繳納基數將會自動勾稽,因此帶來勞動用工成本的實際增長預估,會是台商必須極積面對的議題。
 
  另一長期來讓企業習以為常的企業未足額幫員工購買社保,不構成員工因此離職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模糊慣例,在近期的法院認定上已有調整趨勢,在員工對提出需足額參保要求,但公司仍未處理而員工因此離職者,已有公司仍必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判例,過往類此案列者既不被受理為勞動爭議、員工因此主動離職者也不須經濟補償,在大環境變遷下將可能不再是如此認定,提醒台商企業必須重視這些變化帶來用工成本的可能性增長,要提早因應調整,也盡量避免因此造成與員工之間的勞動爭議問題,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影響正常營運!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21.5.24 A9版】
 
 
 
 
 
無標題文件
 
   
 
==== 聲明事項 ====
  《精博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提供之各項資訊,其目的在於提供使用者一便利查詢有關利用境外公司各項投資資訊之管道。本公司所提供之資料僅為參考,其正確內容,以各主管機關所公布之資料為準。本公司就使用者利用本網站之資訊所致之一切法律上之不利益或問題,不負任何擔保責任。非經本公司正式書面同意,不得下載、複製本網站資料以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