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外商投資新規 下月生效實施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大陸新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可望在6月17日實施。依據新版外商投資新規,未來外商投資將獲得國民待遇,且從過去的全面核准制(逐案審查),改成有限核准與普遍備案結合制度,讓外商在大陸投資過程能更順利、簡便。
目前大陸對於外商投資,是基於2004年發布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並制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進行管理,該暫行辦法是從中央到地方、多個單位,聯合逐項審核外商投資申請,讓外商投資案曠日廢時。
但習李上台後,力推簡政放權,讓外商投資申請有更彈性的空間。習李更將簡政放權視為深化改革重務,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新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6月17日起實施,與同時廢止舊版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最大的差異就是試行外商投資獲得國民待遇,除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大陸方控股要求的鼓勵類和限制類項目外,其他外商投資項目管理方式和大陸內資項目一樣。因此,未來外商投資項目,將以和本地資金相同的資料送審,也將獲得和本地資金一樣的審查程序。
另外,除了規定中需要備案的外商投資項目,必須由中央機關核准外,其他外商投資項目未來都將由地方政府的投資主管部門負責,也就是原先由大陸國家發改委審核的部分外商投資項目,將改由地方政府負責。
同時,外商投資項目審核、備案的申請程序也將簡化,不需要再提出市場前景、經濟效益、產品技術方案等內容進行審查,給予企業更大的自主權,並使外商投資過程便利化。發改委官員表示,除了放寬准入管理外,新的規定也強調事後、事中管理,同時納入國家安全審查,在擴大開放外資的同時,維護國家安全。
【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