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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國際經貿】
迎戰美國肥咖條款 注意6點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會計師周思齊昨(10)日指出,美國FATCA法案將在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不會再延,金融機構切勿觀望。部分業者誤以為「台灣註冊的基金,不具法人資格,所以不需註冊」,應即時改正,以免被美方認定是不合規金融機構,而對美國來源所得處以30%懲罰性扣繳。
 
    美國財政部與國稅局,在2月20日公布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最新施行細則,同時也公布了立法前的扣繳、申報規定之間的協調法規,內容繁多長達565頁。
 
資誠會計師周思齊表示,這份新版法規對台灣的金融機構來說,有六大應注意的事項:
1.美國稅局重申,FATCA法案的啟動日期不會再延,2014年7月1日就是為FATCA法案新戶流程的啟始日,既有帳戶的審查工作及相關扣繳、申報也由這天開始。
2.美國稅局預計於7月1日前公布最終版各項W-8表格供金融機構及其帳戶持有人使用。
3.如果金融機構於帳戶實地查核中發現客戶具有美國應稅身分者,金融機構必須把資訊申報給美國稅局。
4.保險公司的控股公司,必須直接或間接持股超過50%,才會被認定為對其股東及債權人有實地查核及申報責任的外國金融機構。
5.金融控股公司在認定其是否為外國金融機構的身分上,將有條件的放寬。
6.美國國稅局在覆核外國金融機構所申報的美國人帳戶資訊時,將有權要求更多資訊。
 
   周思齊提醒金融機構,有些常見的法規誤解,需要即時矯正,以免未來遭罰。例如,台灣註冊的基金不具法人資格因而不需註冊、銀行特定金錢信託及保險公司投資型保單的投資人,不需揭露個人資訊給往來的基金公司,特別是註冊在美國的基金、銀行信託部所管理的私人信託沒有FATCA合規責任、票券公司的票券附買回交易不需被視為金融帳戶等。他強調,以上解釋恐違反FATCA規定,情節嚴重將導致日後美國來源所得被處以30%懲罰性扣繳。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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