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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國際經貿】
美海外追稅 核課期長達6年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美國肥咖(FTACA)法案明年上路,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周思齊昨(24)日表示,許多高資產人士考慮放棄美國籍,但突然放棄美國籍,反而啟人疑竇,若漏報所得超過已申報所得的25%,美國稅局核課期最長達6年。
 
      資誠昨天舉辦「最新美國FATCA注意事項」記者會,針對FATCA台美跨政府協議的可能運作模式,台灣金融機構須注意事項以及尚待釐清的爭議進行解析。
 
      美國肥咖法案規定,外國金融機構必須自2014年起,向美國國稅局提供持有綠卡、或3年累計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帳戶資料,否則將對其美國來源所得扣繳30%,做為懲罰。
 
      周思齊表示,台、美雙方正討論簽署跨政府協議(IGA),依據政府財金部會釋出訊息,台、美可能依循日本模式,由雙方政府洽談,金融機構再將客戶同意提供的帳戶資料,提供給美國稅局。
 
      萬一客戶不願揭露個人資訊給美國政府,將被認定為「不合作帳戶」,台灣金融機構將不須對其進行扣繳稅款,但有義務提供總戶數及總金額給美國稅局參考,應可降低我銀行業執行扣繳與強制關戶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與遵循成本。
 
      資誠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執行董事李潤之指出,美國國稅局將於7月15日開放線上註冊,金融機構須在今年10月25日前完成線上註冊,預期台美將在這段時間內,完成跨政府協議,同時可望簽署稅務資訊交換協議,作為帳戶資訊交換的依據。
 
      周思齊提醒,肥咖法案主要希望掌握美國納稅義務人的海外帳戶資訊,在不允許雙重國籍的國家,美國納稅義務人難以隱藏其身份,法案執行成效可能較好。但台灣允許雙重國籍的國家是否能達成法案預期的成效,尚存疑慮。而且美方是否會針對允許雙重國籍的國家,設計特殊的帳戶審查機制,並落實在跨政府協議中,也仍待觀察。
 
      他強調,肥咖法案終究為一美國稅務相關法案,外國金融機構配合揭露的是美國納稅義務人的外國帳戶資訊,政府和金融機構若未從美國稅法層面思考,可能因對法案了解不完整,導致執行時有所誤差。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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