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由自然人轉為法人代表 節稅可觀
【2019年05月02日 01:06 經濟日報 記者劉芳妙/台北報導】
大立光日前公布去年度盈餘每股擬配發68元現金股利,依據林氏家族三人帳上持股估計,將有5.28億元股利入袋,但轉為旗下控股公司法人代表,除了穩定經營權以外,個人亦可節省可觀稅負。
去年9月,大立光宣布四位個人股東申讓持股6,090張至旗下控股公司茂鈺,外界一度以為是林家要賣股票,大立光一再強調,申讓原因是以永續經營為考量,未來不會出脫持股。
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日前表示,父親林耀英規劃,希望大家(家族成員)認真工作領薪水,而不是依賴股利生活,茂鈺每年分得的股利,會再撥一部分給股東。不用設立基金會的模式,林恩平解釋,主要在於基金會也必須設立董事,但董事又不能是關係人,主導權無法掌握。
雖然不以節稅為考量,外界評估,林氏家族成員由自然人轉為法人代表,未來大立光的董監酬勞及股利轉由茂鈺持有後,在相關費用及稅負上,對於個人相對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