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持股外企 上市放寬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26)日預告修改相關規定,陸資持股超過三成的外國企業,只要送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審查,再函報金管會專案許可,就可在台第一上市。
陸資持股三成的外國企業若能來台第一上市,將可擴大資本市場規模。此外,金管會也正在研議,在大陸註冊的台商企業,也將開放來台掛牌。
金管會早已開放陸資持股達三成以上的外國企業,可到台灣第一上市。不過,因為需要專案核准,但審查條件不明確,至今並未有任何一家陸資持股超過三成的外國企業在台上市。
金管會昨天宣布將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明確規範陸資持股三成以上的外國企業,來台申請公開發行與第一上市的處理準則。
同時,金管會也宣布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為避免證券商相互持有發行的公司債比重過高,若違約恐引發系統性風險,金管會要求,證券持有單一券商發行的公司債,不能超過淨值的5%。持有所有券商所發行的公司債,不能超過淨值的10%。
此外,金管會放寬證券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連結標的,將可包括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在港澳及其他國家發行的有價證券,也就是香港H股、新加坡S股、美國N股等。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