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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稅務法務】
台版最低稅負調至15% 財長:免修法
 
【資料來源:2021.11.19 工商時報 林昱均
  財長蘇建榮18日指出,台版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現為12%,但我最低稅負條例徵收率訂為12~15%,經行政院評估後即可直接提高到15%,調幅若在15%內就不用再修法,財部目標是適度提高台版企業最低稅率與受控外國公司CFC新制等兩大對策,希望台版企業最低稅率調整和CFC制度,能和全球最低稅負制同步實施,在2023年上路。
 
  立院財政委員會18日邀請財政等各部會針對全球最低稅負制提出專案報告。OECD包括歐美各國等136國近期達成協議,自2023年起針對年營收7.5億歐元(約新台幣240億元)跨國企業集團全面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企業母、子公司在各地區實質稅率需達到15%,否則需補繳差額稅款給母公司註冊國或由子公司所在地遞補課稅。據財政部統計,我國約有160家台企跨國企業及259家在台營運外資企業符合門檻,合計共419家。
 
  蘇建榮指出,雖然台灣並非OECD成員國,但現行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已規定類似精神的最低稅負制,我國企業若所得額超過50萬元,需適用最低稅率徵收率12%~15%,只要企業營所稅額低於最低稅負則需補繳差額,等於是台版企業最低稅負制。
 
  至於財政部評估要調高多少?蘇建榮表示,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15%是實質有效稅率,要看OECD最後公佈稅基怎麼計算,才能評估對我國跨國企業影響,我國所得稅基本稅額中規定,企業最低稅負徵收率法定是12%至15%,目前我徵收率課12%,經政院評估即可適度調整到15%,且不用修法,可在2023年調整上路。
 
  另蘇建榮表示,為避免我國課稅權流失,我國已完備CFC制度,也就是台商企業在境外低稅率地區的公司若有獲利,比照國內企業適用營所稅率20%,估2023年可如期實施。
 
  惟藍委曾銘宗質疑,若我國要達到實質稅率15%,台版最低稅負稅率可能需設定超過15%,財政部仍有可能需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對此蘇建榮說,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稅基未明,財政部審慎評估中,我國企業最低稅負的稅基,已涵蓋租稅減免具有效稅率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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