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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兩岸經貿】
大陸將開徵房地產稅 試點工作即將展開
 
【資料來源:2021-10-23 聯合報 / 記者陳言喬/即時報導
  大陸要開徵房地產稅了!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23日)公布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實施啟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此規定將向擁有多套房產的房屋所有人徵收更多稅賦。
 
  新華社報導,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這項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決議。
 
  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徵稅物件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稅的納稅人。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執行。
 
  二、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稅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應當構建科學可行的徵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試點過程中,國務院應當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
 
  報導稱,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稅務總局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稅試點辦法(草案),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大陸房地產交易過程要交的稅費主要是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屬一次性交易。不像台灣除了交易時要繳交契稅、土地增值稅外,房屋持有人每年還需繳交房產稅(房屋稅及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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