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English / 首頁 Home / 網站地圖 Site Map / 聯繫我們 Contact Us / 會員專區 Member Area 
 最新訊息/精博消息
配合防制洗錢,銀行恐步入過度去風險化,OBU首當其衝

【文/精博國際顧問協理 龔峻立】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明年10月將來台,展開10年一輪的國家相互實地評鑑(onsite visit)。為此我國積極展開融入FATF的”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40項建議”,其中針對法人戶需定期執行實質受益人辨識,目前在OBU發酵。
   
  按FATF建議,金融機構針對法人客戶需定期辨識實質受益人,並了解法人控制權的架構,若有變更則需重作客戶風險評估。在銀行的OBU與DBU兩者業務間,OBU的客戶群中法人戶占比較高,尤其今年5/22公佈的OBU管理辦法,要求銀行針對OBU客戶須於年底前重新辨識客戶及完成風險評等,掀起首波法人戶重新辨識的作業。
   
  辦法要求OBU客戶需限期提交法人資料,並提供6個月內的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供銀行辨識實質受益人。但礙於台灣防制洗錢觀念與文化長年落後於國際標準,使部分OBU客戶配合度低,因此銀行被迫遞出”凍結帳戶”手段來提高客戶的配合度。
   
  雖然FATF本意是採風險為本(risk based approach)的方式來達到預防洗錢資恐活動,但初期起步時往往會成為追求"零風險",陷入過度去風險化(de-risking)的情況,而過度去風險化的現象如勸誘客戶關戶、過度拒絕開戶,反而造成客戶外移、資金地下化,也造成正常資金往來的困擾!

  參照國外經驗,在起步階段淪入過度去風險化是必經過程,需要靠主管機關積極輔導才能讓金融業者從"過度去風險化"的方式回歸”風險為本”的方式。
   
  現階段,OBU客戶應採取積極配合銀行的態度,提交必要文件,因為不合規的法人將不再被銀行接受。
 

 
 
 
無標題文件
 
   
 
==== 聲明事項 ====
  《精博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提供之各項資訊,其目的在於提供使用者一便利查詢有關利用境外公司各項投資資訊之管道。本公司所提供之資料僅為參考,其正確內容,以各主管機關所公布之資料為準。本公司就使用者利用本網站之資訊所致之一切法律上之不利益或問題,不負任何擔保責任。非經本公司正式書面同意,不得下載、複製本網站資料以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