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停業留意對岸規範
【文/精博國際顧問執行副總 陳冠辰】
大陸經營中若面臨須退場的抉擇,必須正視大陸相關的法令規範,依法辦理公司的正式清算來註銷結束企業,切莫略之不管,以避免對公司、投資股東甚至高管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大陸自2015年起執行公司證照的三證合一、簡化設立制度、取消資金到位驗資處理,2017年起逐步推行企業簡易註銷制度,讓未開業、長期無營運及無債權問題的企業,採取更快捷的市場退出機制,並以各式互聯網+的平臺,充分結合各部們訊息即時交流管理。
2019年頒佈「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後,各省依循推出配套方案,簡化了企業退出市場的流程,降低了作業成本,但仍須提醒的是,若非採取公司股權轉讓的交易模式,則正式的清算註銷仍是企業唯一合法的退出機制,切勿以不申報、不清算的違規停業行為被吊銷執照來處理,因為,被吊銷執照但未經正式清算的企業,其法人代表及相關負責人等仍需承擔公司相應的責任,且此相關人等也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中;若因相關股東或董事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註銷,則股東或債權人也可訴諸法院進行破產清算,不僅可避免良善投資股東的法律風險,也是保護相關人等權益的好方式!
在目前金融法規下,控股公司的有效存在已凸顯其重要性,不論官方單位或往來銀行,都會要求其持續存在的證明,因此儘管註冊國對控股公司的盡職調查(KYCC)比以往更嚴格,仍需全力配合以維繫公司有效性,否則將嚴重影響投資股款或收益的匯回,因此,建議台商多瞭解新法令,以做好未來各式方案擬定的準備!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20.10.29 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