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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博專欄/精博台商專欄
善用遷冊機制 降低風險
 
【文/精博國際公司中區襄理 黃浩洋】 
      國際政治風險升溫,造成企業跨國經營時,面臨金融法規、產業法規、及國際法規變化帶來的諸多挑戰。在這樣的局勢下,企業若需將控股公司轉移到另一個註冊國,遷冊機制無疑是一項值得考量的方案。
 
      所謂遷冊,是指公司的法人主體從A國遷出並移轉到B國,根據A國與B國的公司法規定,該公司仍視為同一法人,僅國籍變更。公司原有的資產、權利和債務將依據雙方法律延續至B國的公司名下,避免重組或清算程序所帶來的複雜與風險。
 
      遷冊在西方國家已行之多年。過去幾年,我國及鄰近的亞洲國家,對公司遷冊的態度已逐漸從陌生走向熟悉,了解透過遷冊可靈活調整企業架構。
 
      財政部於2019年針對此發布了「核釋有關我國公司之境外子公司辦理遷冊之所得稅規定」,明確指出若我國母公司所持的境外子公司在遷移註冊地過程中,其持股比例及投資架構不變,並且遷出與遷入國承認該公司為同一法人,則母公司無須在遷冊時計算投資收益或損失。
 
      同時,新加坡與香港政府也察覺到跨國企業對於遷冊的需求。新加坡已於2017年修改公司法,允許外國法人以遷冊方式將註冊地移至新加坡。而香港則正積極推動相關修法,未來預計也會允許外國公司遷冊進入香港。不過需注意的是,這兩地目前僅開放外國法人遷入,並不允許企業遷出。
 
      企業在面對不斷變動的國際環境時,應充分利用遷冊機制帶來的靈活性與法律保護,以便持續優化其經營策略,降低各類風險。在法規多變的時代,遷冊不僅是一種避險手段,更能為企業提供持續成長的契機,讓經營者得以長保無憂,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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