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首年申報 國稅局四重點查稅
【資料來源:2024/11/7 工商時報 記者傅沁怡】
企業和個人CFC今年首度申報,影響最大的是透過海外控股公司避稅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將對轄區內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受控外國企業(CFC)選案查核。
至於國稅局訂出的營利事業CFC加強選案查核(即查稅)的四大態樣:
一、是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關係企業之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50%或對該低稅負區關係企業具有控制能力,符合CFC構成要件,應申報而未申報CFC投資收益案件。
二、是營利事業已申報CFC符合豁免規定案件,其CFC是否符合實質營運活動構成要件及CFC當年度盈餘是否符合微量盈餘豁免門檻。
三、是營利事業已申報CFC當年度虧損案件,其虧損之計算是否正確。
四、是營利事業已申報CFC投資收益案件,其CFC當年度盈餘及投資收益計算是否正確。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於稽徵機關選案查核前,如有未依規定申報或短漏報CFC投資收益者,請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