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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兩岸經貿】
陸跨境人民幣結算 鬆綁
 
【資料來源:2021-01-05 01:14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宸誼/綜合報導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六個部委昨(4)日聯合發布「通知」,推動人民幣結算便利化,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流程,放寬對部分資本專案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

  「通知」指出,境內銀行可為香港、澳門居民開立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用於接收每人每日人民幣8萬元額度內的同名帳戶匯入資金;並從今年2月4日起實施。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人行會同大陸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資委、銀保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 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簡稱「通知」),包括五個方面,共15條。
 
  「通知」涉及五個方面,分別是實體經濟需求推動更高水準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流程、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融資管理、便利個人經常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使用。
 
  在支持貿易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方面,「通知」提到,境內銀行在滿足交易資訊採集、真實性審核的條件下,可按相關規定憑交易電子資訊為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經常專案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
 
  在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融資管理方面,放寬對部分資本專案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通知」提出,境內機構資本專案人民幣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在符合下列規定的情形下,在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經營範圍內使用: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企業經營範圍之外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證券投資。
 
  除經營範圍中有明確許可的情形外,不得用於向非關聯企業發放貸款;不得用於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房地產企業除外)。「通知」表示,優化對境內企業境外人民幣借款業務管理。境內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就一筆境外人民幣借款開立多個人民幣專用存款帳戶,也可就多筆境外人民幣借款使用同一個人民幣專用存款帳戶辦理資金收付。
  
  「通知」還提到,簡化對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的管理。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放款提前還款額不再計入企業境外放款餘額,幣種轉換因數調整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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