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交易 要課營業稅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網路付費下載LINE等通訊軟體貼圖、遊戲軟體等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財政部將主張消費地課稅權,要求包括Google play、Apple store等國際網路公司辦理虛擬營業登記,並就其跨境交易行為課徵5%營業稅。
據分析,這項做法未來將會形成國際趨勢,對國內消費者而言,政府一旦要求國外大型網路交易公司來台辦理虛擬營業登記,申報義務就會轉由賣方負責,由其向台灣政府繳納5%營業稅。假設國外企業全數轉嫁稅負,部分遊戲或通訊軟體的付費服務,價格恐怕面臨上揚。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KPMG)昨(14)日舉辦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台灣暨全球最新發展趨勢研討會,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吳自心受邀就「OECD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報告之影響」提出專題報告。吳自心指出,財政部正在蒐集各國就BEPS相關行動計畫的因應與執行資訊,台灣地區將會跟上國際腳步。
吳自心指出,有關BEPS對於數位經濟時代的租稅挑戰部分,財政部已委外進行研究,其中涉及電子商務延伸出的營業稅與所得稅課稅問題,財政部亦先後舉辦數場研討會。經蒐集各方意見後,財政部將在現行跨境電子商務享有3,000元免稅優惠門檻,以及應否要求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企業,來台設立營業登記並課稅,提出具體做法。
財政部初步規劃,為防外國企業不願來台辦理營業登記,導致政府打破反向課稅原則後,反而出現稅收流失的現象,將仿照歐盟與韓國等國採取開放外國企業辦理虛擬營業登記的措施,財政部說,韓國已在7月開始施行,日本則預定10月對跨境交易的勞務課稅,財政部將參考國際作法,研提我國的可行方案。
【經濟日報】